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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1400字

时间:2018-04-24 15:36来源:瓜泽说说网 作者:小逗比

尘埃落定读后感1400字篇一:(1465)字

在上世纪的四十年代,解放战争时期。康巴藏族部落被十八家土司统领着,各个的势力和统领范围可大可小,但也为了竞争和势力对康巴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统治。

在这十八家土司中,有一家名为麦琪的土司家族,生育了两位少爷。大少爷天性睿智、勇猛、桀骜不驯,但却是麦琪家的继承人。二少爷天真愚蠢,可能是装的,也有可能是真的。大家都认为他是傻子,这样大哥不会为了继承权而兄弟残杀,家里的奴仆不会为了争夺宠爱而勾心斗角。他的“傻”招来了其他土司的嘲讽和奚落,但却为他带来了不少福荫,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执拗,所以许多人都让着他;他顽固,所以许多人都迁就他;他可爱,所以许多人都宠溺他。藏族作家阿来用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对所生活的土地的了解和熟知,以傻子为第一叙述人,从他的角度出发,构造了这么一部民族秘史,这么一部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的一面镜子。

故事中的麦琪家,因为傻少爷的固执,成为了当地一带有武器装备的强势势力;因为傻少爷的固执,在遍地罂粟盛开的时候,麦琪家的土地上长满了绿油油的麦田;鸦片贬值,天气大旱的时候,麦琪家赢得了不少人的追捧和膜拜,领土不断扩张,辖下所统治的人民数量倍增;也因为麦琪二少爷的“傻”,麦琪家拥有了一位轻率自负的美丽可爱的二少奶奶。所有的故事都是以二少爷的视野来看待,不论对与错。二少爷的“傻”是故事得以延伸和发展的一条主要线索。

或许可以这么理解,傻子是一种艺术现象,他着眼于文学作品美的构成及其审美价值,强调作品的审美效果,具有赏析式评鉴的性质,符合艺术的规律和正确的美学法则,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真实并且形象直观地反映了作者的情感和审美动机和审美眼光,是一种抽象的、非理性的文学形象。二少爷的“傻”具有情感评鉴的功能,使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给予评价和体验。他是一次思想的翻新者,是在旧社会旧制度之下注入的新鲜血液,但却未能打破旧的思想框架的束缚和羁绊。

从哲学方面来看,“傻子”的形象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点,把作品和人物都置身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历史面貌之下。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全中国还未完全解放的大背景下,思想闭塞落后,没有任何的革新与探索,只盲目地信从眼睛所看到的,别人口中转述传播的,以为看起来傻头傻脑、无端傻笑傻闹的人就没有真正的本事。即使是在其他所有土司的领土上都种上罂粟,而麦琪家二少爷却下令种小麦并且为麦琪家带来丰厚的回馈的时候,大家也认为这是傻人有傻福,而不是从正确的一面来看待傻少爷的精明与超前意识。作者在构造这个角色时,充分地把握了角色所处的环境,正确处理了角色与社会的冲突,体现了艺术形象的真实性与历史性。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具有哲学之思,带领人们从角色看故事看历史,引发思考与感悟。

从艺术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又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审美性。作者不以一个正常人的叙述视野展开故事情节,而以一个“傻子”的角度来叙述,首先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傻子的许多行为方式与正常人不同,而作者深深地把握住这一特点,是生活的真实反映。并且,作品中的其他人物形象也通过自身的表现烘托出“傻子”的形象,并不夸张也并不虚构。傻子的这种艺术现象有着独特的审美判断标准。当然,在作品中二少爷的衣着打扮、饮食习惯与常人并无两样,这是否又从深层挖掘出作者对二少爷这一文学形象的期待和真正的构思效果。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也具体艺术之美,引导读者从人性的善美、角色的审美来看故事,享受艺术与魅力。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机关算尽的人,以为聪慧过人,却误了卿卿性命。倒不如像二少爷一般,大愚若智,当个聪明的“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1400字篇二:(1444)字

手里放下《尘埃落定》这本书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我的脑海却时时徘徊着这本书的言语,那些人,那些事。那些看似结束的事,并未尘埃落定,包括我对它的思考,仍在继续。

《尘埃落定》的故事发生在四川阿坝地区,一个由十八个土司统治的藏族地区,这也在冥冥之中给这部小说染上了神秘色彩:神秘的土司制度,神秘的民族风俗,神秘的藏区……神秘的介于傻与不傻之间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一个好像是被神灵庇佑,有先知能力的傻子。没错,从一开始,我就被作品本身的神秘所吸引。

故事由二少爷展开,再联系麦其土司、土司太太、大少爷、塔娜和一些看似可有可无的卓玛等下人,把所有人放置在解放前这个大背景下,上演一场土司制度瓦解,藏区被共产党解放的大戏,制度尘埃落定,人性也尘埃落定?

我自认才疏学浅,无力叙说宏观角度下的制度更迭,只是想谈谈一样风起云涌不曾停止的人心。

”傻子“二少爷最后死了,这个从一开始就被大家认为最与世无争、傻人有傻福的人最后还是难逃一劫,随着他的血落在地板上变成黑色,他的生命如尘埃,虚无缥缈,一切落定。其实,在他身上,几乎把人性的复杂体现地淋漓尽致。

他傻或聪明,不能抹灭的是他作为人的特性——欲望、爱、善良、正直、无助、绝望……

大家认为他傻,不可能继承土司之位,他不以为然。可是当他第一次意识到”如果我是一个土司,我就不会让卓玛伤心了”,他也第一次为自己不能成为土司而感到难过。这一切,既包含他对自己“性启蒙教师”卓玛最单纯的保护欲,也让掩藏在他内心深处的欲望锋芒毕露。这种想当土司的欲望不会只应卓玛而存在,随着时光变化,面对不同的人事物,他不止一次露出这样的念头。只有这样,他才能被称为人,没有人傻到会没有一丝欲念,何况他的傻只不过是种“掩饰”。从第一次从卓玛身上学到什么是性,从此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对性对女人的渴望并不亚于他的父亲和哥哥,这就是他作为人对性欲的追求,再正常不过。

塔娜是他第一个爱也是最后一个爱的人。无疑,首先是塔娜的倾国倾城的美貌吸引了他,一定程度上,塔娜,这个骄傲的女子,只不过是男子欲望的象征。但傻子对他的爱并不傻,从他第一次看到她,就知道这个会让自己“头脑冒出很多泡泡”的女人,将是自己的劫。为了得到他,他稀里糊涂地借给茸贡土司为数不少的粮食,并帮她武装军队已度过难关;为了不让她觉得委屈,他懊恼过自己是傻子,自己为什么不能做土司;为了以恨报复背叛自己的她,他第一次打了自己敬重的大哥……他为了她,做过旁人无法理解的他。最后,她承认自己也爱上了他;最后的最后,他死在了唯一的她身边,留给她的一滩已渗入地板黑血和无法实现的“以后好好过日子”。(www.guaze.com 读后感)

小四说过,只有我们爱了,才知道什么是爱;也只有我们恨了,也才知道什么是恨。而恨是爱的另一个表现。自始至终,从第一眼到最后一眼,无论塔娜如何背叛他,我仍愿意相信,这个傻子,没有停止对塔娜的爱。即使最后,他的爱掺杂了无助的绝望和悲凉,仍在爱。

而对于小说中的其他人物,都无法摆脱作为人固有的欲望:

麦其土司和大儿子作为男人对女人、性和权力的欲望;

土司太太作为“麻雀变凤凰”的典型对男人的爱和权力的欲望;

塔娜以自己是最美丽的女人而骄傲和肆无忌惮,也摆脱不了对男人的欲望,从傻子到大少爷再到年轻土司……无不是她利用男人的欲望利用自己的美貌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个太阳最热烈的地方,欲望如罂栗花般美丽诱人使人中毒后不能自拔,在这个没有风雨只有阳光暴晒的地方,荒凉悲壮,却并未随着制度的更迭、人的死亡而尘埃落定……有人的地方,欲望也将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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