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治愈的一本书。人物内心的刻画十分细腻,那些伤心难过绝望孤独的情绪,那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画面都好似感同身受,更与之后的快乐解脱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和主人公一起从那无边的黑夜中挣脱而出,看见了天空中第一缕晨光。...
现代人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听一段语音,道两天晚安,就喜欢上了。不过讨厌得也很快,喜欢了两三年,最后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不到一秒就决定放弃了,多情又冷酷也挺好的,速战速决总是好过暧昧不清。...
我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习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各种考试,然后实习,谈恋爱,分手,工作,加班。我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不管如何动荡,间或有迷惘与困惑,都要时刻记得自己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下去,让自身的裂缝弥补,让业力清楚,顺其自然,接纳和建设你身边的世界,而后让生命晋级。...
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熟才能生巧。写过一遍,尽管不象样子,也会带来不少好处。不断地写作才会逐渐摸到文艺创作的底。字纸篓子是我的密友,常往它里面仍弃废稿,一定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摆出无比亲密的态度,装模作样地与对方套近乎,频繁地联系对方。这都说明他们并不相信自己得到了对方的信赖,若是互相信赖,便不会依赖亲密的感觉。在外人看来,反而显得冷淡。...
你送我的暖,我放在心口。每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心窝的位置。我知道那里有你的盼、你的念、你的好。我没有告诉你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偶尔压压心口,确定还在的那种感觉。是的,你还在。我想离你更近一点,再近一点。...
特别喜欢那种气质清冷的人,好似这世间纷乱无一事能扰了他的心,没有过分热络的样子,没有讨好世间的谄笑,他们眼中只有脚下的路,眸子里从不掺杂多余的情绪,却也不是冷漠,只不过将此生所有的柔情都留给了生命里重要的人,与旁人只是淡淡如水的交情。 ...
有人说我变了,其实我原来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只不过原来在井里一身泥,有人在井边看我,觉得挺好玩。后来我上来了,洗干净换身衣服开车走了,井边这人说我膨胀了。其实不是我膨胀,是他失落了。我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感觉他人,真的很惭愧。 ...
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黯淡了,成为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浑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
要练听力的话,就不要听英语。这里所说的不要听,是指只要得了满分,即使再听英语,那就和听念经一样,其实大脑的大部分都休息了。要锻炼听力能力的话,其实是要听了以后马上跟读。换言之,以“跟读”为中心学习,才是相对大脑构造最正确的。...
一本书又是如何带我回家的呢?它为我重新定位,让我回想起家的方向。我的内心地图发生了位移,价值观也开始改变。我记起了我自己、我的世界、我的身体,以及我究竟是谁。...
浅浅一笑:回首沧桑,笑看世事,也无风雨也无晴;放开得失,勘破成败,化尽悲欢是他乡。有情风万里卷潮来,无情送潮归。人生的事,来往如梭,恰似潮来又潮归。归去来兮,吾归何处?归乡何在?此心安处。...
读书吧做题吧,做烦了做疯了就把书扔了冷静一两秒再捡回来继续看。周而复始这就是简单枯燥的学习,为了能封住那些三姑六婆的嘴,为了自己十年后不后悔,为了老妈鬓上出现的白发,为了老爸应酬时被酒灌坏的胃,为了未来能够毫无顾忌的说:我的高中是血泪史,可一秒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