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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

时间:2017-06-14 07:55来源:瓜泽说说网 作者:小逗比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一:(3360字)

原本只需要一两天读完的书,一直拖了两个月,快到分享会的时候,才像运动员冲刺一样用尽气力跑到终点。并且也没能达到美女们要求的深阅读标准。如果我再认真读两遍后,很可能有与今天不一样的观点了。

我发现一个明显的奇怪的现象:我越来越赞同别人的读后感想了,甚至我很难有异议。更年轻时,我对于别人的意见和想法总能提出驳论,并且自认为一针见血;如今,倒认为每个人讲的都那么有道理,都是自己想要讲但是无法表达出来的。难道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变得越来越宽容,而观点越来越不能独到吗?往日那种辩论的思维不再了,对待人与事很难一下子说到关键,许多针扎下去也见不到一滴血。

我读小说,喜欢把自己放进书中扮演一个角色,跟随这个角色来断定自己的喜怒哀乐。我又很惊讶地发现:在书中,我很难再表达自己的喜怒了,每个人物都是那么地美好,和我们生活中一样,很难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每个人物都在截取我自己的一面,然后表演着,按照他们愿意的方式,难道我能不喜欢自己吗?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是这次书友会指定读本,如不是这样,我不知道会将它排在何年何月。读之前,我在百度文库里先收集了它的经典语录后,确信这本书是一定要好好读好好消化才能理解其中的人与物,之后随意选读了其中的十几章,然后就将它搁置起来放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时间里,我想象着书中故事的编排,并请教了一下画院的老师,了解一下高更。当我再认真通读完全书,发现里面情节的设计、人物的丰富、故事的离奇远远超过我的想象力。毛姆怎么就能想到这样去写一本小说而让读者真的以为他确实亲身经历过呢?他对于人世浮屠与乌托邦理想怎么能拿捏得那么好从而让人认为只要像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一样执着就可以在艺术造诣上高人一等呢?毛姆为我们画的理想中的月亮永远是那么明亮,而描绘的现实永远那么贴切。

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作为一个人,他太耀眼了——在上帝的眼中。他忠实地面对上帝赋予他的天赋——这个天赋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自出生开始。但是绝大多数人一旦进入社会这个大陶缸里,每天都在用一把利刀亲自将这份天赋从自身一点一滴地削掉,最后成为一个被称为“普通人”的人。用今天的话说,斯特里克兰德——高更的化身,只不过是用画表达了他对世界的认识,颜色、线条等等赋予他自己对世界的感官,但就是因为这样敢于对内心印象的表达,他才与众不同,他笔下的画就像中国的脸谱、上古的图腾一样情感强烈而分明,单是情感强烈而分明还不行,我们现在很多小孩子自己创作的画,从视觉上看,与当年的大师们的大作很相似,排除临摹的成分,他们也善于用颜色用线条表达内心的喜恶,但是,他们远不及大师。对于各绘画时代的大师们,我没有研究,他们之所以成为大师,应是归因他们通过现世的事物能表达出人类灵魂深层次的从未表达出来的祈求与呐喊吧。

书中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作为一个男人,的确没有什么精彩的地方,前期的生活庸庸碌碌,生儿育女,后期的生活也没有体现出一个男人本身的力量,但是,我们可爱的画家,他幸运地在作家的笔下是一位活生生的正常男人,有衣要遮体、食要果腹以及男女情欲的需求。于是,三个女人,在作家的笔下诞生了。

这三个女人几乎是所有男人心中凡世的妻子、肉体的情人、灵魂的伴侣。我甚至替天下的男人羡慕斯特里克兰德了,他不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是他拥有了天下男人梦想的女人,他追求梦想的道路布满曲折、艰辛、荆棘,一路充斥着饥饿、病痛、贫穷。但是,上帝总是恩待一心一意跟随他的人们,并赐予他们所求所想的。

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啊,天哪,我与她相像的地方太多了:虚荣、妒忌、猜疑但是忠诚、沉稳、尽责、优雅,相夫教子,喜欢稳定的生活,喜欢小文艺带来的浪漫,满足于丈夫儿女带来的小家的温暖,一旦灾难来临也会以抱怨博同情,但很快能坚强地扛起一切打击,继续保持着一位正派太太的作风,保持高调的矜持。我们大多数女人都是她的原型,同样的,她犯的错误也是我们大多数女人容易犯的。我读完全书后的第一个想到的是,我作为妻子,是否像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一样,整天被俗务蒙蔽,以至于丈夫也有这样的离家出走的念头我都不自觉?我们太关注生活本身的细节和它能带给我们的感受,以至于我们常常忘记身边还有一个活生生的男人,他骨子里渴望着有三个女人,我们是否能在自己身上实现这三个女人的价值呢?如果不能,我们可能面临着不可避免的灾难,虽然不至于是丈夫的离家出走,那么离心离意呢?同床异梦呢?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在丈夫离家后表态:只要他回来,一切可以既往不咎。真的吗?现实告诉我们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她完全不爱这个男人,她只是需要一个活人做他的丈夫以显示她作为正房太太的名分。从他丈夫死后她总是想要表现出自己是他合法的遗孀这一点可以看出,名分对于她的价值超过一切,因为在那个时代,名分意味一个女人的立世之本。我们不也对名分如此在意吗?我惊奇地发现一点,她坚持不离婚的理由是“为了孩子”,自古以来,女人都喜欢以孩子为藉口,做出一些让人解的事却总能博得同情,正如中国的秦香莲,因为孩子,就算她那张脸如何地苦闷不讨男人喜,就算她那双眼睛如何地不解风情,她不但能博得包大人的同情,还让那些不喜欢她本人的百姓与她同仇敌忾,说到底,一个正常的女人斗的最终还是一个“名分”。

勃朗什,施特略夫太太,斯特里克兰德肉体的情欲的女人,在女人世界里一个最可悲的角色,这个角色是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最瞧不起的角色,或许也是我们大多数女人在现实生活中最不耻的角色。勃朗什。施特略夫具备一个男人对色欲的一切遐想:面部漂亮、举止优雅、身材优美、对男人的性感充满好奇与崇拜,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将她与画家们笔下的裸体女人归在一类。勃朗什最初也有完整的心智、对生活美好的向往,在她为做一名贵族太太的战斗失败后,她就自暴自弃了,不仅仅是自杀这件事本身,还在于她内心的封闭与深度的冷漠。她的存在只是奄奄一息的生命:不愿去回忆、不想去展望,她与施特略夫在一起看似平静温馨的生活,其实自一开始就伴随着她随时离世的念头——她对人对事都没有了感情,直到斯特里克兰德的出现,为这位将死的女人注入了一口生命的气息,让她看到了生命存活的希望,正如临死前本能的挣扎,她使劲地想要活过来,渴求信仰的复苏与精神的重建,而这最后一口气竟是上帝注入到每个人潜意识里最深处的那个性。当她自以为性挽救了她垂死挣扎的生命时,她开始像一个正常的女人一样来要求这个男人了:不再仅仅是性,还要有精神的、还要有属世生活的、以及正常男女在一起所要求的一切。这个男人吓跑了——正如现代社会不断上演的婚外情肥皂剧一样。一个女人由最开始女神的形象演变成了一个泼妇:她自杀前与斯特里克兰德大吵一架。她结束自己的肉体,生命完结,在人群中始终无声无息。真正爱他的男人,依然爱她,只是,永远也找不到她想要的方式了。

爱塔,斯特里克兰德灵魂的伴侣,我喜悦地看到,作家毛姆,并没有给她冠以“斯特里克兰德”的后缀,她是一切男人梦想中的女人:一切美好的代名词,勤劳勇敢、忍辱负重,生儿育女,她爱丈夫正如爱自己,最重要的是:她懂得——她完全理解并支持她的丈夫。爱塔没有什么文化(男人似乎对女人的要求往往并不高深),但她在斯特里克兰德人生的最后几年,在他与灵魂深层对话的几年,始终伴他左右,不离不弃。如不能进入斯特里克兰德的灵魂深处并懂得他的一切言行,如何能做到让世人眼中的这位“怪人”、这位天才在心灵上信任并依靠?她超凡脱俗,留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她本身就是一幅杰出的艺术作品,是一切艺术家追慕的女人,她的价值建立在帮助他的丈夫实现梦想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因此成了绘画艺术里美的原型。

将这三个女人放在一起,我很难分辨她们哪一个更优秀,命运更美好。作家创造她们,或者说,上帝创造这三类女人,又或者说,一个女人的三个不同时期、同一时期的三个角色,都是有上帝美好的旨意,正因为有她们对一个男人的共同承担,才造就了一位天才转变为真正的艺术大师。

我还沉浸在书中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构成的丰富世界里,努力在她们身上寻找自己生活的影子。我日复一日地扮演着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角色,同情着勃朗什。施特略夫的角色,向往着爱塔——现实可及的美善女神的艺术人生。

后记:听完今晚的电影课,感觉对这本书的体会实在肤浅,应从信仰与精神去窥探小说的灵魂。期待更多感悟。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二:(3404字)

《月亮和六便士》是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完成于1919年。毛姆,一个出生于法国的英国人,他是以戏剧成名的小说家,也是一个拥有博士学位的骑士,他在20世纪初,风靡了整个世纪和世界。他的这部小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这部小说里,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了整个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家遗弃妻子去追寻自己理想的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这部小说被所有小资的成员当成必读书目。以上这些都是后话,只是说明这个小说出版以后的影响,现在我来谈谈这个小说。

我曾经读过毛姆的两个小说《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刀锋》是其中较好的作品,《月亮和六便士》显得过于乏味繁冗,拼凑的形迹太露骨,其中夹杂了大段与小说无关的评论。作为我个人来讲,我很喜欢这些评论,但是对一个小说来说,这些都是可以删除的。看了《月亮和六便士》后,自己还去买了高更的画册,说实话,自己不是很喜欢那些作品,偶老婆也很鄙视,因为印象派画家的人物画不成比例,风景画画面色彩太绚烂。当然了,为了显示自己的层次比较高,我要说的是“这些作品中洋溢着生命的活力和激情,体现了作者的创作冲动”云云,都是鸟语,不用听了。(再次警告,如果你因为我的介绍看了这个小说,然后去找高更的绘画,呕吐的话我是不会负责的)

下面是小说的简单情节: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先生看上去有些乏味,但举止得体,事业有成,是个成功的证券经纪人。妻子温和优雅、招人喜爱,他们还有两个健康活泼的孩子,有自己的房子。(这么说吧,他过的是我们许多人都想过的那种有钱、家庭和睦的生活)。

一年夏天,就在这样一个幸福平静的家庭里,丈夫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不辞而别去了巴黎。(是不是很象我们这里某些人有了钱之后就出去焕发自己的第二春?)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收到了她丈夫的信,信很简短,大意是:家中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他已决心和她分居另过,他要去巴黎,不再回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十分困惑:“这么突如其来,我们结婚17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理斯是这样一个人,会迷上了什么人。……告诉他,他的家在召唤他回来。家里什么都同过去一样,……没有他我无法生活下去。”

后来他太太拖人在巴黎找到了他,他并没有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住在高级旅馆里花开酒地;而是住在一座破烂、脏脏、挤得转不过身来的小楼里,他对妻子和孩子已不感兴趣,也不关心他们的将来,他决不是因为别的女人才离开妻子,促使他弃家而去的是——画画。这个时候他的妻子才想起来,因为自己热爱文艺的缘故,结交了一些文人墨客,丈夫结婚后因因此认识了会画画的人,开始画画(这个情节警示我们,经常泡文艺圈会危害家庭幸福,作为文艺的一部分--泡论坛也会。所以大家一定不要泡论坛,一定要泡的话也千万不要叫你那口子一起来泡,哈哈)。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能理解丈夫因为新的女人离开自己,但是去不能理解丈夫因为画画而离开自己,她把两个孩子交给了没有孩子,生活优越的姐姐,让姐姐帮她来抚养。她自己则找了一条谋生之路,开始学习速记和打字。果然,她成功地开了一家打字事务所。

5年之后,小说主人公“我”我见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此时的他穷困破落,连饭也吃不饱,但他一直没有停止过自己的绘画活动。他经常独自一人关在小屋里埋头画他的画儿,沉浸在自己的纪想世界中。以前的富足生活和妻子儿女离他是那么遥远,他觉得现在的这种日子才是他所要的快乐生活。然后思特里克兰德有一次得了重病,他到他画商家里养病,霸占了画商的画室和妻子勃朗什。但是他对勃朗什并无爱意,只是起初觉得她令他产生需要,并想要画她美丽的身体,满足他的创作欲望,画完了他对勃朗什也就不再有兴趣了。

再后来的一天,思特里克兰舍弃了现代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娶了一个土著姑娘爱塔,他们回到丛林里爱塔的土地上生活,他们一起生活了三年,爱塔还生了个孩子。这3年成了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充沛的创作欲望驱使不停地做画,不停地创造美。

但好景不常,后来他得了非常严重的麻风病,无法治愈,除了医生和爱塔,没人敢接近他,孩子也死了。爱塔一直陪伴在他的身旁,本来思特里克兰正在墙上画一幅力作,可他失明了,想他未完成的那幅画,直到他身体渐渐腐烂,宁静地告别了这个世界,爱塔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爱塔遵照他的遗愿,把他埋葬在芒果树底下,然后把他那幅未完的画铲掉。

再后来,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画的一些生动的但看起来有很别扭的画让他名垂画史,尽管这些画当时没人看上眼,但后来的价码是相当惊人的。作者到此也理解了思特里克兰德,他在绘画中找到了心灵的平静,病魔似乎也在这种平静中变得无所谓,他是为绘画而生,当他的绘画完成,他的生命也将随之而去,他的灵魂也在绘画中得到了安息。

(是不是很没有意思,看的是不是很乏味?说实话,要我把这个故事再说一遍我也很乏味,也很没有意思。但是怎么说呢,为了照顾光大没有看过这本小说的读者,我已经很尽力在缩编到你们可以接受的水平了。能看到这里的恭喜你,你已经初步具备和我一样的思维水平,能理解我说的话了,你已经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人了,可以象我一样鄙视那些不是小资的人了)。

这个书我记得是我上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看了以后让我很震撼,是发自心灵的那种震撼。因为书中提出了一个很鲜明的问题:我们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有些人的生命是为了家庭,为了老婆和丈夫,但是这些真的是我们生命的全部吗?对他的妻子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冷漠和无情的,但是对社会来说,他所画的画陶冶了很多人的情操,套用现在流行的话“丰富了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所以是有意义的。但是这些不能抹杀他抛弃妻子的罪过。因为他们的关系是法定的,他们有契约存在。但是他们的关系已经没有激情,人际交往一旦被确定为契约关系,事事物物的轮转将变得毫无意义,人们愈来愈失去控制地被禁锢在密密麻麻的物质世界里,没有机会,也不再有激情去追求个人理想。思特里克兰德是少数敢于冒险质问传统中的一个,经过数日的沉思默想,他发觉自己已经厌倦了这种脆弱的形式主义的家庭关系,之后导致了他与往日温馨的决绝。而思特里克兰德与土著人爱塔的婚姻关系之所以能维持,并不是说这种婚姻形式是最理想的,它只是象征式地暗示读者:人与人之间首先应当保证不带任何功利性质的朴素的平等合作关系,才有爱情、友谊永恒的可能。

我们能够这样做吗?读完这个书后我当时很迷茫。刚看这个书的时候自己是高三,准备参加高考呢。看了以后一直在想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什么,人生的目标是什么。因为没有想好,所以不想去上学。因为觉得上学没什么用,所以也不想读书,去死记硬背考试的题目了。看这个书直接导致了自己高考的失利,所以自己现在只能当个小职员,没事上上网,聊聊天了。所以有时候想杀了毛姆。(笑)

现在事过境迁,有些东西考虑的比较深了。我最大的理想是象高更一样找个无人的小岛,在那里做自己喜欢的事。在塔希提原始丰美的生态环境里作画,自个儿也像亚当一样生活:脱光衣服,赤着脚丫,饿了吃香蕉渴了喝椰汁累了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他还更彻底地娶了个土著老婆——给自己找了个不识字也就不可能被文明矫饰的夏娃。在那里有很多书,我不用上班,不用工作,就是在那里懒洋洋的看书。但是后来想了想,高更去那里是去画画,是追求自己的理想,自己去那里做什么?追求什么?自己能够对社会创造一些什么呢?画画?自己不会。写小说?自己没有本事。自己去那里的话也只能当个寄生虫。所以还是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吧。

但是,思特里克兰德的出走永远是自己的一个梦想,当自己找到了一个追求,自己会不会也去呢?

对广大的小资爱好者来说,思特里克兰德的出走也让所有的小资为之着迷。未来的某一天,也许我们也可以从庸俗的、过度舒适的中产阶级生活中出走,告诉自己的大小老板,很酷地宣布:“我要走了,如果现在不开始就晚了”。我们可以抛开文明社会里带来的失望、厌倦、郁闷,也让自己的后半辈子如同一个美妙的传奇,一个色彩斑斓的梦境,就像高更画中充溢的梦幻色彩和生命热情,我们将找到自己的伊甸园!

打字打的很辛苦,看的捧一下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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